電子發票說明

 

◎根據財政部令「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2018/3/21起不再隨貨附紙本發票!
於PUFII消費完成後將開立「二聯式電子發票」以託管方式,發票開立後24小時內會以Email通知您,亦會將發票號碼上傳至政府平台。或您可於【訂單查詢→訂單明細】中查閱訂單發票號碼,電子發票效力與實體發票相同,其他相關資訊請參考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www.einvoice.nat.gov.tw/APCONSUMER/BTC601W/

◎電子發票系統自動對獎,中獎後會寄送發票給您以兌換獎金。
PUFII將於開獎隔月月初,以簡訊、E-MAIL通知您中獎訊息,待您回覆收件資料後,將於七個工作天內寄出紙本發票給您兌獎。

如您已索取三聯式發票/選擇捐贈發票/辦理退貨/訂單未完成簽收和取貨/發票已作廢者,則不具兌獎資格,不會寄送發票予您。
若您發票載具選擇手機條碼、自然人憑證,則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依據消費者留存之電子郵件以及手機簡訊通知中獎,亦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查詢。

◎電子發票捐贈後,無法反悔不捐贈。
消費者一旦捐贈就不能反悔,其所有權即屬於受贈單位(同傳統紙本發票捐贈)。

◎如何申請三聯式發票:
如您需要三聯式發票,請於下單結帳時,發票選擇三聯式,並填上正確的公司統編和抬頭,賣場將會隨貨附上紙本發票以利您公司報帳之用。
如您選擇三聯式發票,系統將無法再更改一般電子發票,請謹慎選擇。

◎沒有紙本發票如何辦理退貨:
1.若您選擇「捐贈發票、電子發票」,退貨無需附回發票,原電子發票將於退貨完成後自動作廢或進行銷貨退回折讓作業,您可直接於7天鑑賞期內辦理退貨,可免除以前紙本發票遺失不能辦理退換貨的不便。

2.當您提出退貨申請時,即代表同意PUFII官網之退貨說明及流程內容,並接受PUFII官網代為處理發票作廢、銷貨退回折讓作業及相關後續處理事宜。若您不同意,請勿將商品退回賣場唷!

3.若您選擇「三聯式發票」,須請將紙本發票隨退貨商品一起退回賣場;或是填寫【退貨折讓單】,於框處填寫您發票填寫的公司名稱、統一編號、地址並加蓋統一發票章,然後將第一、二聯與退貨商品一起退回賣場即可,第三、四聯請您自行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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